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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楠告买红妹要儿子抚养权 买红妹依旧选择了沉默
发布时间:2010/11/30  阅读次数:1296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从孙楠的起诉书上可见,他和买红妹是在2009年3月正式协议离婚的,原因是感情不合。离婚事件让孙楠“口碑”不佳,买红妹嫁给孙楠前曾是“小品红人”,但婚后隐退幕后,相夫教子,很多人都认为孙楠不该“抛弃”买红妹。如今,离婚两年后的孙楠起诉前妻,要求获得三岁儿子的抚养权,这再一次把他推到风口浪尖。记者在微博看到,几乎所有转发这条新闻的博友,都在批评孙楠“太残忍”,而买红妹“太可怜”。“协议离婚时让买红妹抚养孩子,现在又争抚养权,太不要脸了吧。”“当初离婚不争,现在来争,还非要儿子,太夸张了。”

  就孙楠告买红妹要儿子抚养权一事,记者昨日致电买红妹,但其手机始终无人接听,从其身边好友处打听,好友们也都表示并不了解情况。看来,和当年离婚一样,买红妹依旧选择了沉默。

  记者之后从一位律师处了解到,像孙楠和买红妹这样的状况,如果不是有特殊情况,孩子大多会跟着母亲生活。律师表示,孙楠离婚时不争取抚养权,很可能是因为按照规定,两周岁以下的子女,一般随母亲生活,如今儿子三岁了,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,父母双方都可以要求抚养权,“如果一方有其他子女,而另一方没有,那么没有的一方可优先考虑。或者是有一方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,也可以优先考虑。”在律师看来,如果没有特殊情况,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又差不多的话,跟着母亲生活是较好的选择。“等到孩子十周岁以上了,可以考虑孩子自己的意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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