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示期:7日(2010.11.02-2010.11.09)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,我处现将拟审批事项向社会公示。如相关部门及利害关系人有异议,请在本公示发布后7日内向我处书面申请。逾期或无异议,我处将依法对项目进行审批。 建设单位: 辽阳县气象局。 项目位置:辽阳县朝阳街北侧 项目性质:公建。 审批事项:辽阳县气象局规划公示
本站由中网提供网站空间与技术支持,马上申请与我一样的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