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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路运输的经营方式
发布时间:2012/5/22  阅读次数:326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一、公路运输的特点和作用

       公路运输是一种机动灵活、简捷方便的运输方式,在短途货物集散运转上,它比铁路、航空运输具有更大的优越性,尤其在实现“门到门”的运输中,其重要性更为显著。尽管其他各种运输方式各有特点和优势,但或多或少都要依赖公路运输来完成最终两端的运输任务。例如铁路车站、水运港口码头和航空机场的货物集疏运输都离不开公路运输。

       但公路运输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,如:载重量小,不适宜装载重件、大件货物、不适宜走长途运输;车辆运行中震动较大,易造成货损货差事故,同时,运输成本费用较水运和铁路为高。

       二、公路运输的经营方式

     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公路运输的组织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别。

       (一)公共运输业(CommonCarrier)

       这种企业专业经营汽车货物运输业务并以整个社会为服务对象,其经营方式有:

       1.定期定线。不论货载多少,在固定路线上按时间表行驶。

       2.定线不定期。在固定路线上视货载情况,派车行驶。

       3.定区不定期。在固定的区域内根据货载需要,派车行驶。

       (二)契约运输业(ContractCarrier)

       按照承托双方签订的运输契约运送货物。与之签订契约的一般都是一些大的工矿企业,常年运量较大而又较稳定。契约期限一般都比较长,短的有半年、一年,长的可达数年。按契约规定,托运人保证提供一定的货运量,承运人保证提供所需的运力。

       (三)自用运输业(PrivateOperator)

       工厂、企业、机关自置汽车,专为运送自己的物资和产品,一般不对外营业。

       (四)汽车货运代理(FreightForwarder)

       本身既不掌握货源也不掌握运输工具。他们以中间人身份一面向货主揽货,一面向运输公司托运,借此收取手续费用和佣金。有的汽车货运代理专门从事向货主揽取零星货载,加以归纳集中成为整车货物,然后自己以托运人名义向运输公司托运,赚取零担和整车货物运费之间的差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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