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,备受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日渐提速。
12月17日,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接受了新华社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的访问,就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、路线图、时间表等问题作出解答。
黄明指出,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的部署要求,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组成工作班子,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,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,形成了《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》稿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并由6个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工作组,分赴东中西部部分省区市听取意见。
同时,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方面,黄明强调,要坚持以人为本,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,群众要不要进城、进哪个城、何时进城,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,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“拉进城”、“被落户”。
居所和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
对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具体路线图和时间表,黄明指出,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,“加快户籍制度改革,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,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,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,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。”这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明确了路径和要求。
黄明透露,目前由6个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工作组,分赴东中西部部分省区市听取意见。正在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各地意见对《意见》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。
他表示,总的考虑是,整个户籍制度改革工作要遵循规律、因势利导、统筹配套、有序推进,确保取得好的效果。待报中央审批和部署后,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组织实施,由各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差别化的落户政策和实施方案。
黄明强调,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,要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,与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相一致。具体到户籍制度本身,到2020年,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、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,城乡统一、以人为本、科学高效、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。
“建立新型户籍制度,能够打破城乡之间、城市之间、地区之间的分割,按照居住地、流入地给予户籍待遇,取消城乡户口的差别,实际上是为了加快城镇化发展的需要。”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(微博)说。